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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6-07-07 09:00:32    浏览次数:2599

冀科计函〔2016〕120号


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7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省科技厅研究编制了2017年度省级科技计划各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现将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2017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已在河北省科技厅网站和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发布)和指南要求,认真组织推荐项目。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7月5日



附件

2017年度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指南代码 5010101)
      (一)总体安排
      重点实验室是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竞争前高技术研究和科技基础性工作,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开展学术交流,面向社会开放的科学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具有较高科研水平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具有较强原始创新能力的企业建立,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管理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2017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贯彻“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突出特色、控制数量”的原则,面向省内优秀研究团队择优建设3-5家。
     (二)支持重点
      2017年,新建重点实验室主要面向新兴学科领域和已形成重要影响的科研团队,如基因工程、新材料及应用等。
      鼓励依托单位与京津地区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共建。
     (三)绩效目标
      统筹科技资源,支持特色学科,培育新兴学科,完善实验室布局结构,在重点学科和前瞻领域超前部署。
     (四)项目安排
      2017年面向新兴学科发展要求,立项新建3-5家省级重点实验室。
     (五)申报条件
      1.实验室定位准确,研究方向明确,建设目标清晰,具备科研基础,有可能取得有较大影响的原始性创新成果、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或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形成重要科研基地。
      2.现有学科特色突出,具备承担和完成国家和省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近三年在其主要研究方向上承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不少于13项(其中,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0项;横向课题不少于3项,并提供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自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论文、专著、专利、标准、软件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等)不少于20项,相关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的社会力量设奖)。
      3.实验室主任应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曾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年龄不超过60岁;每个研究方向应有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科研业绩优秀的人才队伍,固定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研究人员不低于60%。
      4.科研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完备,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科研和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能满足科研实验要求,具备对外开放服务的条件。
      5.有凝聚学科优势、汇集科技资源的能力和开展国内外科研合作、学术交流的实绩。能组建起本领域高水平专家参加的学术委员会指导拟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6.具备培养高级人才的条件。高校申报的实验室应有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科研院所及其他单位申报的实验室应具备独立或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条件。
      7.依托单位能为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技术支撑及后勤保障。
      8.归口管理部门承诺为实验室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并在建设指导、建设投资、项目支持、监督检查等方面出具承诺书。
     (六)申报材料
      1.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创新平台提升工程)
      2.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3.相关证明材料
      《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与《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一起装订,一式2份;相关证明材料单独装订,1份。
      (七)受理与咨询电话
      受理单位:河北省科技厅科技平台建设与基础研究处
      咨询电话:0311-85883326
     (八)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网上项目申报受理时间:2016年7月6日-31日
      纸质申报材料截止受理时间:2016年8月5日17时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                     科技大厦1201房间,邮编050011
      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指南代码 5010102)
     (一)总体安排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是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中科技创新平台提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为目标,建设一流的工程化实验条件,聚集和培养一流的工程技术人才,集成同行业先进技术成果,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工程化应用试验,为企业提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和成熟配套的工程化技术,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而建立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管理和“开放、流动、联合”的运行机制。
2017年度,按照“稳步发展,优化布局,提升质量”的原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重点支持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支柱产业、区域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中具有技术开发能力的龙头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技术开发优势的团队组建30-4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支持重点
       2017年度,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技术领域。优先支持有能力争取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申报;优先支持企业与省内外、特别是与京津地区、环渤海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联合组建;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色产业聚集区、农业科技园区的优势企业;适当加强创新平台建设薄弱地区的建设力度。
     (三)绩效目标
       面向我省产业的发展和转型升级技术需求,加强京津冀协同创新和一体化发展,达到优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布局结构;通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聚集科技资源、完善试验条件、壮大研发队伍,通过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技术支撑。
     (四)项目安排
      2017年,择优支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30-40个。其中,优选10个项目纳入2016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补充论证计划,其他纳入2017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论证计划。
      (五)申报要求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必须是在河北省注册的法人单位,在本行业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在国内有较高的影响。依托单位是企业的,年销售收入不少于2亿元,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列河北省同行业前列,年R&D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研发型企业年销售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年R&D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依托单位是高校的,必须具有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和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依托单位是科研院所的,必须具有独立或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条件,必须与两个以上技术应用企业联合共建,共建企业应该是该领域的龙头企业且形成了密切结合关系。
      2.研究开发方向明确,特色突出,具备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近三年承担的研究开发或产业化项目不少于10项(政府科技计划(纵向)项目、依托单位自立项目、合同科研开发(横向)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少于3项;获得的成果合计不少于10项(包括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专有技术、制定标准、开发新产品和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等),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不少于3项。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在本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影响力、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年龄不超过60岁。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固定人员不少于25人,每个研究方向应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带头人2-3人。现有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人员不能作为新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固定人员。
      4.科研条件和基础设施能满足工程技术研发任务需要。科研开发用房相对集中,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有比较完备的试验、检测等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原值一般应不少于800万元。
      5.依托单位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能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人才、研发、试验、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的保障,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责任。
      6.归口管理部门(单位)承诺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及条件保障,并在建设指导、建设投资、项目支持、监督检查等方面出具承诺书。
      7.联合共建的,依托单位自身的研发项目、获得的成果、人才队伍、试验条件等方面必须超过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相关总数的50%,并满足其它各项规定的条件。
      (六)申报材料
      1.在线填报《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和《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2.申报结束后,将《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和《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纸质材料2份、证明材料1份报省科技厅。
      3.证明材料包括:上年度公司年度审计报表、近三年开展的研发项目和合作项目任务书、获得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专有技术等)、制定标准、开发新产品、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高级职称人员证书、仪器设备明细表、成果转化应用单位证明(包括依托单位),以上均提交复印件。研发项目、知识产权、标准、新产品、奖励、论文等科技成果必须与研究方向密切相关,且是近三年取得的。联合共建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附正式签订联合共建协议,明确人员、资金、仪器设备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任务分工,约定成果共享权益等。
      (七)受理与咨询电话
      科技平台建设与基础研究处    0311-85829545
      (八)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网上项目申报受理时间:2016年7月6日-31日
      纸质申报材料截止受理时间:2016年8月5日17时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227房间,邮编050011。
      三、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指南代码 5010103)   
      (一)总体安排
      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是面向我省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域性产业集群发展需求,按照产业链整合科技创新资源,组织实施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技术集成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产业技术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等工作任务的产业技术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
2017年,工作重点是加强现有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的指导与管理,促进其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有效整合优势资源,大幅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促进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发挥更大的引领支撑作用。
      (二)支持重点
      2017年重点在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智能制造等领域布局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优先支持筹建单位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共建;鼓励筹建单位联合京津地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实施协同创新和一体化发展。
      (三)绩效目标
面向产业发展要求,新建6-8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进一步完善产业技术研究院布局,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组建和管理模式,支持引导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体制机制,逐步发展成为集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产业技术人才培养和产业技术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产业技术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支撑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发展。
      (四)项目安排
      2017年,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产业集群,新建6-8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
      (五)申报条件
       1.所属产业是省传统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国内具有一定影响的特色产业集群。特色产业集群,是指在一定地域内有200家以上同业企业、年销售收入总额100亿元以上、财政贡献20%以上、从业人员10万人以上的区域特色产业。
      2.产业技术研究院由河北省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作为依托单位,并联合省内外在相关产业领域具有技术创新优势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上下游企业共同建设。共建单位是一般不少于3家。
      3.依托单位科技投入较大,具有较强的科技实力、行业带动性和辐射作用。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应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建有省级以上的科技创新平台或经过权威部门资质认证的分析检测机构,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3%以上,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列河北省同行业前列。
      4.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制定了共同认可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章程,按照“联合开发、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确定了联合共建的方式、人员、任务分工以及各自权利和义务等。
      5.产业技术研究院须有固定的办公和研发场所,办公和研发用房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仪器设备能够满足功能定位和作用发挥的要求。
      6.产业技术研究院应整合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的拔尖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组成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人才团队,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研发人员不少于50人。
      7.产业技术研究院初步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建设方案。规划建设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功能定位和研发方向明确,科研条件与设施完备,组织管理机构和研发工作体系健全,保障条件能够保证功能实现和作用发挥。
      8.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有推动产业技术研究院工作的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承诺为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和研发提供经费支持,在土地使用等政策方面给予保障。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1.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进行。请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填报《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创新平台提升工程)》及附件,专项:科技研发平台建设。
      2.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及附件一式5份。附件包括:研究院章程、研究院建设可行性报告、地方政府关于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的意见以及其他佐证材料。
      (七)受理与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科技平台建设与基础研究处 
      电话:0311-85885556
      (八)受理地点与时间
      网上项目申报受理时间:2016年7月6日-31日
      纸质申报材料截止受理时间:2016年8月5日17时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227房间,邮编05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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