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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河北省科技厅    日期:2018-12-07 17:02:44    浏览次数:2954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对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统计调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河北省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统计调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及内容

  全省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统计内容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运行情况、在孵(毕业)情况、众创空间综合运行情况。

  二、统计调查方式

  1.请各统计单位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tyrz.chinatorch.gov.cn/hjismp/a/login#tj)登录“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和审核。

  2.各级管理员、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由“服务机构/管理部门”入口登录,用户名为:“tj+原统计系统账号”,密码不变。

  3.所有管理员的账号和密码由火炬中心在系统中生成,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账号分配有关问题请与省科技企业孵化协会秘书处联络员联系。

  三、报送时间及程序

  (一)众创空间年报

  数据填报和审核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31日。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年报

  数据填报时间:2019年1月1日至31日。

  数据审核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月15日。

  (三)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完成网上填报,省、市、县逐级进行审核后,在线打印带有火炬图标水印的综合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将纸质报表(一式两份)汇总后,统一寄送至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科技局要高度重视火炬统计工作,参加火炬统计是认定省级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首要条件。

  (二)各统计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相关统计上报工作。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名称不能自行修改,需与认定备案名称一致。

  (三)各级管理员须认真审核数据,未经上级管理员审核的数据视为无效。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范海燕

  电  话:0311-66562218

  省科技厅高新处  冯建平

  电  话:0311-85816268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创新大厦301室

  附件: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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