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申请注册商标的指引》,要求充分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作用,助力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引导各地理性推动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商标化。
《指引》提出,鉴于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是一种典型的“准公共产品”,由区域内具备某种资格且遵守一定规则的成员共同使用,因此,对于各地打造的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地理标志除外),集体商标更适合作为法律保护路径。同时,集体商标在申请注册时不仅需要提供集体成员的名称、地址和使用管理规则,而且在使用管理规则中还要明确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的品质、集体成员违反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等。因此,将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注册为集体商标,也便于注册人加强对集体商标使用人的检验监督,从而实现品牌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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